本澳: 違法銷售電子煙最高罰廿萬《澳門日報》

違法銷售電子煙最高罰廿萬

 

    衛生局籲勿以身試法

 

    違法銷售電子煙最高罰廿萬

 

    【本報消息】衛生局訊:衛生局表示,電子煙及加熱式煙草製品已被納入本澳的規管範圍,在禁止吸煙地點吸電子煙或加熱煙亦屬違法;衛生局強調,雖煙草商宣稱電子煙對人體的危害較傳統煙草低,但電子煙與傳統煙草同樣存在有損人體健康的有害物質,呼籲市民遠離煙草製品及各種電子煙,律己守法,切勿以身試法;吸煙人士亦應盡早戒煙。

    數據顯示,在二○二○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期間,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控煙執法人員共巡查場所182,220 間次,較去年同期減少152,426間次,平均每日巡查498間次。檢控數為2,368宗,包括2,345宗違法吸煙個案(含21宗違法吸電子煙個案)、22宗銷售不符合標籤規定的煙草製品及1宗違法銷售電子煙個案。違法吸煙個案中,男性有2,169人(佔92.5%),女性有176人(佔7.5%);本澳居民1,193人(佔50.9%)、遊客956人(佔40.8%)、外地僱員196人(佔8.4%)。當中,有72宗個案需召喚警察協助。在繳付罰款方面,共有1,971人(佔83.2%)已繳付罰款。檢控個案最多的違法場所類別分別為公園/花園及休憩區(共406宗,佔17.1%)、食肆(共294宗,佔12.4%)、商店及購物商場(共289宗,佔12.2%)。

    娛樂場控煙方面,二○二○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衛生局及博彩監察協調局聯合就全澳娛樂場巡查409場次,共檢控165宗違法吸煙個案,聯合巡查數較去年同期減少778場次,檢控數較去年同期減少1,212宗。違法吸煙個案中男性155人(93.9%)、女性10人(6.1%);遊客106人(64.2%)、本澳居民有57人(34.5%)、外地僱員有2人(1.2%)。

    同時,全年控煙辦共接獲1,754個電話,分別涉及640宗查詢、1,073宗投訴,及178宗市民提供意見。十二月份共鎖定84個違法吸煙黑點,並對此巡查了310間次,發出控訴書43張,巡查檢控率為13.9%。

    在娛樂場吸煙室審批工作方面,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衛生局共收到40間娛樂場提出合共853間吸煙室設置的申請;當中有40間娛樂場共750間吸煙室已獲許可。

    最後,衛生局再次指出,自二○一九年一月一日起,除機場及娛樂場符合新標準設置且已獲許可的吸煙室外,本澳公共室內場所全面禁止吸煙;違法吸煙(包括違法吸電子煙)可被罰款1,500元;並呼籲私人實體或個人均不得推廣或銷售電子煙,如有違反上述規定,最高可被科以二十萬元罰款;強調控煙執法人員將一如既往,嚴格執法,不會因新冠肺炎疫情變化而有所鬆懈,以保障非吸煙人士權益。巡查執法人員如目睹違法事實,定必檢控。

    舉報及查詢熱線:2855-67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