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澳: 控煙酒辦去年檢三千一宗違規《澳門日報》

控煙酒辦去年檢三千一宗違規

【澳門日報消息】衛生局防控煙酒辦公室在控煙及控酒並行的施政方針下對各類受法律規管的場所巡查,於2023年執法人員合共巡查場所285,339間次,平均每日巡查781間次,共發現3,149宗違規個案,衛生局再次呼籲業界遵守法律規定。

在控煙方面,共發現3,147宗違規個案,包括:3,101宗違法吸煙、18宗銷售不符合標籤規定的煙草製品、24宗攜帶電子煙出入境、2宗以貨架形式銷售煙草製品及2宗違法銷售電子煙。涉及違法場所包括食肆(共558宗,佔17.7%)、機場(共322宗,佔10.2%)、娛樂場(共261宗,佔8.3%)等。另外,於2023年衛生局聯合博彩監察協調局就全澳娛樂場巡查了540場次。

在控酒方面,由2023年11月5日至12月31日共發現了2宗違反《控酒法》的個案;另外,對760間場所作出1,156項改善指示,包括:張貼酒精飲料廣告的警語525項、酒精飲料分區標示310項、禁止向未成年人銷售或提供酒精飲料的標誌222項、酒精濃度標示99項。

控煙酒辦熱線電話於2023年共接獲1,503個來電,當中848個查詢個案、628個投訴個案及109個提供意見。而經綜合評估分析涉及控煙來電的投訴,12月份鎖定有133個違法吸煙黑點,執法人員對此巡查540次,發出控訴書92張。同時,執法人員亦已加強對遊戲機中心、網吧等場所巡查。

根據第6/2023號法律規定,凡銷售或提供酒精飲料的地方,須以顯眼方式張貼經行政長官批示核准禁止向未成年人銷售或提供酒精飲料的標誌。同時屬提供自助服務的商業場所須劃定及清晰標示陳列酒精飲料及非酒精飲料的區域,而酒精飲料的廣告應以中文、葡文及英文標明警語。如需索取相關標貼,可親臨防控煙酒辦公室、各衛生中心及政府綜合服務大樓領取或於網上下載。

根據第5/2011號法律規定,除機場及娛樂場符合新標準設置且已獲許可的吸煙室外,本澳公共室內場所全面禁止吸煙。倘巡查執法人員目睹違法事實必定作出檢控,居民應律己守法,切勿心存僥倖。舉報及查詢熱線:28556789,任何舉報均獲保密跟進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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