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澳: 衛局訪戒煙會宣傳《控酒法》《澳門日報》

衛局訪戒煙會宣傳《控酒法》



衛生局拜訪戒煙保健會宣傳《控酒法》

    衛局訪戒煙會宣傳《控酒法》

 

    【本報消息】衛生局訊:為加強推廣第六/二○二三號法律《預防及控制未成年人飲用酒精飲料制度》,衛生局預防及控制吸煙辦公室代主任柯慶建一行前(十六)日拜訪戒煙保健會,期望透過社團力量,共同推動及參與《控酒法》的宣傳推廣,保障居民尤其未成年人的健康。

    衛生局代表在拜訪時詳細介紹了該法律內容,指出《控酒法》規定在開放予公眾使用且不論其所有權的地方內銷售、提供及飲用酒精濃度在百分之一點二以上的飲料的限制,包括:設定禁止銷售、提供及飲用酒精飲料的地點、禁止向未成人銷售或提供酒精飲料、禁止以任何遠距離方式向未成年人銷售或提供酒精飲料等;亦訂定販售酒精飲料場所應遵守的規範及售賣方式等,以避免未成年人過早接觸酒精飲料。

    戒煙保健會主席歐家輝贊同《控酒法》法規的出台,認為有助避免青少年過早接觸酒精飲料,並建議可參考鄰近地區對控酒的執法。另外,理事長陳建新對向家長及未成年人的宣傳、酒精危害宣傳教育、未來會否對固體或半固體的含酒精食物以及跨境購物平台銷售酒精飲料作出管制、酒精成癮的治療方案、如何協助酗酒人士戒酒方面等問題表示關注。同時,該會對控酒工作提出了許多寶貴意見和建議,並表示會一如既往積極支持及合力推廣《控酒法》。衛生局呼籲社會各界配合和支持《控酒法》的實施,避免因不清楚法律規定而誤觸法網。出席是次交流者還包括預防及控制吸煙辦公室吳庭輝醫生等及戒煙保健會副理事長陳麗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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